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国家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2 作者:

班级

受疫情影响,为保证电子信息系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正常开展,现预启动线上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本次评审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2020及2021年级学习成绩优异的家庭困难学生,遵守学院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二、评审要求

1)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勤奋学习,积极上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的学生。

2)对于恶意欠费或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取消评选资格。

3)各班级要严格按照《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要求进行评选,各班班主任须召开班会组织评选。包班辅导员全程参与,并对班级评审结果负责。

4)国家励志奖学金等级标准:5000元/年。

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等级标准:6000元/年。各班级统筹安排各类励志奖学金评审,国家励志奖学金与自治区人民政府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奖学金不能重复享受

5)各班级不得出现拆分、截留、轮流坐庄、买卖或将励志奖学金挪作他用等情况,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三、材料准备工作

(一)软件下载

2020及2021级学生在手机自带应用商店或腾讯应用宝等相关APP商店下载“校效通”APP,已经下载过的学生请将原版本卸载后重新下载,学生可通过学号进行登录,该软件只针对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开放,其他学生均无法登录本软件,软件隐私服务和用户协议已通过相关律师进行编写并备案,无需担心隐私泄露等相关问题。

(二)电子申报

1.学生进行填写时通过“资助服务”-选择自己评定的类型(“国家励志奖学金”或“自治区励志奖学金”)所有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后进行提交。

2.学生在填写完相关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后会自动关联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请学生将相关需要填写内容进行补充,补充完整后再次点击保存后进行提交。

注意:系统中自动出现的内容,例如:学生姓名,金额等学生或者老师不需进行更改,否则后期会出现不合理规则导致学生无法进行申报或者申报错误。相关问题由学生本人或相关老师进行承担。

3.学生保存的电子版材料会自动推送至“校效通”管理后台,由系部负责资助的辅导员进行检查,汇总无误后统一上交至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资助管理中心检查无误后反馈系部,最终将材料进行打印交至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存档,避免相关问题发生。

四、申请材料

1)励志奖学金评审记录及评定小组名单(纸质版,A4打印)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A4打印)

3)自治区人民政府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A4打印)

4)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班级、系部纸质版,A4纸打印)

5)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励志奖学金汇总表(班级、系部纸质版,A4纸打印)

6)手写申请书(纸质版)

7)贫困生佐证材料

8)成绩单(教务处下发盖章纸质版)

9)因疫情影响学生需班主任代签字情况说明。

上述材料中(3)、(4)、(8)均一式两份。

五、相关填写要求

1)申报表严格按照软件进行填写,不得随意改动。

2)表格填写应当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如无相关信息,请填写“无”。

3)表格中“意见”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 100字左右,推荐理由必须做到理由充足,能明确体现每名申请励志奖学金的实际困难,不能千篇一律,甚至出现雷同,不得只简单填写“同意”、“同意推荐”等字样。

4)文件中学生需要签字的地方由学生本人同意后班主任老师进行代签。

5)所有文件签字和日期的地方必须手写。

附件:

1)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励志奖学金分配表

2)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

3)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励志奖学金汇总表

4)教育厅系统推送困难学生名单

电子信息系学工办

     2022年11月2日